大作文手机版
立即注册
大作文
您的位置:大作文首页 > 原创专区 >绝妙的判词

绝妙的判词

来源:大作文原创 文章作者:匿名 2024-04-28 05:20:35

 

 宋代张咏中举后,任崇阳县令。到任不久,他在巡查衙门时发现,钱库的小吏回家时随手把一枚小钱放在帽子边缝里。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,他见小吏每天都如此。有一天,正当小吏故伎重演时,张咏把他抓住,以盗窃国库重罪拘押起来,打入死牢。小吏认为死刑实不应该,于是高喊冤枉。张咏提笔写下了十六个字的判词:一日一钱,千日千钱,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。    明代天启年间,有位御史颇有口才,而宦官魏忠贤的一名心腹心怀嫉妒,设法取笑御史。他缚了一只老鼠前去告状,声称:鼠咬毁我衣物,特擒来请御史判罪。御史沉思片刻后判道: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,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,本官决定判他宫刑(阉割)。此人明知御史在挖苦自己,也不得不叹服其判词之妙。    明代宗室朱宸豪,袭封宁王。宁王府养有一鹤,为皇帝所赐。一日,仆役带鹤上街游玩,被民家一狗咬伤。仆役到府衙告状,状词写着八个字:鹤带金牌,系出御赐。知府接状,挥笔判曰:鹤系金牌,犬不识字;禽兽相伤,不关人事。判词精妙在理,仆役只得服判。    清代康熙年间,福建泉州风月庵内有一年轻貌美的小尼姑因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。她想还俗嫁公子为妻,便向州衙递上呈状。泉州知府大人接状后,便在小尼姑的呈状上批道:准、准、准你嫁夫君。去禅心,超梵尘,脱袈裟,换罗裙,免得孙(僧)敲月下门。判词既有文采,又富有情趣,妙不可言。

绝妙的判词相关文章